世界热资讯!太美科技过半业务毛利率下滑,客户流失加剧,可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半数以上的业务毛利率下滑甚至直接亏损,客户流失加剧,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美科技”)三年半合计亏损6亿元,该公司是否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

太美科技是生命科学产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有望成为“科创板医疗SaaS第一股”,并将于2023年3月15日上会。2019—2022年上半年(下称“报告期”),除了大额亏损、核心产品降价且毛利率下滑10个百分点以上、存量客户流失等问题,太美科技还存在新增客户收入占比下滑、获客成本上升、平均合同金额走低等经营困境,该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存疑,未来恐难以扭亏为盈。


(相关资料图)

毛利率大幅下滑,可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IPO企业的业绩一直是科创板审核关注的重点,企业项目的市场潜力、核心竞争力直接决定了企业本身是否具有投资价值,未来能否扭亏为盈。

2019—2022年上半年,太美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93亿元、3.14亿元、4.66亿元、2.47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62亿元、-4.99亿元、-4.79亿元、-2.2亿元。报告期内,该公司收入保持增长,但归母净利润合计亏损6.02亿元,尚处于持续亏损状态。

然而,报告期内,太美科技的毛利率亦出现明显下滑,其盈利状况或将进一步恶化。2019—2022年上半年,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5.59%、39.62%、35.63%、33.31%,报告期内下滑了12.28个百分点。对比之下,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均值分别为47.37%、40.49%、44.38%、39.79%,报告期内,太美科技的毛利率下滑幅度比同行平均水平高出4.7个百分点。

招股书显示,太美科技将主营业务分为九大类,报告期内该公司有五大类业务均出现毛利率下滑甚至直接亏损的情况。2021年,这五大类业务收入占营收的比例为56.59%。

细分各类业务看,报告期各期,该公司医药市场营销解决方案的毛利率分别为37.45%、29.5%、13.8%、13.98%,报告期内下滑了23.47个百分点,下滑幅度超过60%。同期,该公司数据解决方案的毛利率分别为55.59%、46.98%、45.37%、43.01%,报告期内下滑了12.58个百分点。此外,该公司医学会务服务的毛利率从2019年的22.61%下降至2021年的9.38%,亦下滑了13.23个百分点。

招股书显示,2021年,太美科技医药市场营销解决方案、数据解决方案、医学会务服务三类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6%、12.97%、0.13%,合计营收占比为29.7%。

报告期内,太美科技还有两项业务处于亏损经营状态。2019—2022年上半年,该公司数字化SMO解决方案的毛利率分别为4.01%、-2.43%、-10.74%、0.28%,其中,2020年、2021年均为亏损经营。2019—2022年上半年,该公司临床运营服务的毛利率分别为15.23%、-13.4%、-11.21%、-44.97%,该业务的亏损幅度在持续增大。

太美科技解释,由于数字化SMO解决方案无自营CRC团队,而是基于数字化管理能力和行业资源整合能力开展,在规模较小时无法覆盖成本,2019—2021年期间毛利率为负。随着规模扩大,该项业务的毛利率将有所提升。

然而经营数据显示,报告期内,太美科技数字化SMO解决方案的营收分别为284.57万元、2771.78万元、5275.16万元、4174.92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7%、8.83%、11.32%、16.91%,该业务的营收规模自2021年开始已有明显提升,并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据较高份额,但该业务2021年毛利率为-10.74%,相较2019年毛利率,亏损幅度持续加大。

在第三轮问询函中,上交所要求太美科技说明其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竞争加剧、通过降价促进销售和拼凑业绩的情形,毛利率是否存在持续下降的风险。

跟踪核心产品的单价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太美科技的产品确实存在大幅降价,其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存疑。其中,从2019—2022年上半年的变化幅度看,eImage系统配置的销售单价从6.37万元/个下降至5.75万元/个;eSafety系统使用费的销售单价从10.87万元/年持续下降至6.72万元/年;临床试验项目管理系统的销售单价从9.92万元/年持续下降至7.42万元/年;智能营销系统的销售单价从48.96万元/个持续下降至33.3万元/个。

此外,报告期各期,太美科技销售效率一体化系统的销售单价分别为63.31万元/个、27.45万元/个、41.86万元/个、62.57万元/个,亦存在降价趋势。

科创板IPO企业存在业绩亏损的情况较为常见,但是否有能力在未来扭亏为盈是审核的重点。在第三轮问询函中,上交所对太美科技未来的盈利能力提出了质疑,要求太美科技说明达到盈亏平衡的基础条件和经营环境,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综上来看,报告期内,太美科技超过一半的核心产品毛利率出现下滑,部分产品销售放量后毛利率反而不及2019年,且销售单价大幅下滑,其相关产品的议价、定价能力或较弱,市场竞争力或不足。虽然该公司目前营收仍在增长,但“以价换量”的策略不可持续,太美科技是否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能否在未来扭亏为盈还有待商榷。

SaaS产品客户流失加剧,平均合同金额下滑

除了毛利率下滑和产品降价,太美科技的销售费用支出也较同业可比上市公司偏高。2019—2022年上半年,该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分别为32.55%、30.74%、34.31%、31.58%,而同期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均值分别为16.91%、15.54%、17.17%、14.78%。对比发现,太美科技销售费用率比行业平均水平高出一倍。

然而,高比例营销支出的背后,太美科技的客户流失情况却愈发加剧。

招股书显示,SaaS产品是太美科技的业务发展起点和核心技术基础,该公司成立之初主营SaaS产品,2019年推出TrialOS医药研发协作平台,由经典SaaS模式衍生为产业互联网平台,将SaaS工具与配套专业服务相结合。

截至2022年上半年,太美科技九大类业务中有六大类业务均包含SaaS相关技术服务。本次IPO,该公司拟募资20亿元投入四个项目,其中两个项目就涉及SaaS产品,该两个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6.6亿元,不难发现SaaS亦是该公司战略规划中的重点布局。

SaaS产品也是太美科技的重要收入来源。2019—2022年上半年,该公司SaaS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5868.01万元、8478.68万元、1.2亿元、6764.17万元,占当期营收的比例分别为30.33%、27.01%、25.71%、27.42%。

客户流失数据是衡量客户对SaaS产品满意度的重要量化指标。根据第一轮问询函的回复文件,2019—2021年,太美科技SaaS产品客户流失率分别为12.77%、13.06%、15.91%,其中SaaS产品年费制收费客户流失率分别为4.35%、4.07%、10.73%。不难发现,2021年,太美科技SaaS产品的客户流失情况加剧。

然而雪上加霜的是,从获客成本看,2019—2022年上半年,太美科技的平均获客成本分别为6.32万元/个、5.77万元/个、6.2万元/个、7.21万元/个,自2020年起,该公司的平均获客成本持续上涨。

2019—2021年,太美科技的平均合同金额分别为51.65万元、36.95万元、33.68万元,平均获客成本占平均合同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2.24%、15.61%、18.40%。

获客成本上涨的同时,太美科技业务营销的边际效率却在下降。2019—2021年,新增单个合同的边际业绩贡献分别为45.32万元、31.18万元、27.48万元。

综上,报告期内,太美科技存在较同业可比公司更为依赖营销、SaaS产品客户满意度降低且获客成本增加等情况,该公司客户结构的稳定性令人担忧。

多处申报材料披露数据打架,信披真实性存疑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IPO审核环节,太美科技出现了招股书与问询函数据“打架”的情况,该公司的信披质量堪忧,相关信披的真实性有待验证。

例如,招股书中“重大合同”显示,太美科技于2020年第四季度与百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百特”)签订了“Clinical observation of the performance of Artis Dialysis System, ArtiSet PrePost and Ultra HDF Line in treatments of patients with ESRD”的合同,合同金额为3438.56万元。

然而,第一轮问询函回复文件所披露的“报告期各期前十大项目”中,该合同的金额却为3554.73万元。可见,太美科技招股书与问询函回复文件所披露的同一合同的金额不一致。

此外,招股书中“重大合同”还显示,太美科技于2019年12月与百特签订了“给予早产新生儿申办方Numeta G13%E或配制型肠外营养(PN)制剂,以评估Numeta G13%E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合同,合同金额为3255.38万元,截至2021年6月末,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但报告期内,太美科技披露其对百特的销售收入几乎全部来自太美科技与百特在2020年第四季度所签订的合同,且第一轮问询函回复文件所披露的报告期各期前十大项目中也不包含上述合同对应的项目。

不仅如此,招股书显示,太美科技于2020年9月与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签订了“阿利沙坦酯联合贝那普利在非糖尿病肾病合并蛋白尿的慢性肾脏病1-3期患者中的心肾保护作用-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服务协议”的合同,合同金额为4226.42万元,在报告期内重大销售合同中按合同金额排名其位列第二,但第一轮问询函回复文件所披露太美科技报告期各期前十大项目中均不包含这一项目,也未披露该客户、该合同相关的任何信息。

太美科技相关重大合同、项目的披露信息在招股书、问询函回复文件之间存在矛盾,该公司是否涉嫌虚构合同履行的情况?

参考资料

1.《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上交所官网

2.《关于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上交所官网

3.《关于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上交所官网

4.《关于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上交所官网

(全文356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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