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观天下!我花40万团购宝马:为省3万却遇经销商暴雷,如今“钱车两失”
汽车团购经销商上海昶铭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昶铭汽车)暴雷仍悬而未决。
“我去年8月在该公司正式签约购买一辆比亚迪并支付了全款,这是我噩梦的开始。”日前,购车客户郭穆对时代财经如是说。
(相关资料图)
购车全款已经支付,但昶铭汽车多次推迟交车时间,一月中旬销售更突然告知建议其去报案,这让郭穆感到不可置信。
与郭穆经历相似。符筱同样选择在昶铭汽车全款购车,花了40万购买宝马,但没等来新车,只等来销售建议报案的消息。
郭穆告诉时代财经:根据他了解到的信息,据维权群里的退款人员名单,有1000余名消费者要求退款,消费者主张的退款和违约金或已超过2亿元。另一名维权消费者秦谦在发起和统计汇总了涉及人数和金额后,向时代财经出示了其统计数据:涉及受害者达到1400余人,涉及金额或超3亿。“受害者中,有的最早购买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有的合同约定最早交车时间为2021年6月14日,有的最晚交车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
根据符筱提供的图片,昶铭汽车大门口张贴有告示,提示消费者将购车合同、付款凭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提交至宝山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根据受访者提供的立案告知书,1月18日,昶铭汽车因为涉嫌合同诈骗被宝山经侦支队正式立为刑事案件。
时代财经就案件进展等情况致电宝山分局经侦支队、宝山分局信访处、宝山分局政治处、上海公安局政治部,截至发稿前暂未取得回应。
图片来源:网络
“2022年8月我在某汽车网站上搜索浏览汽车和4S店,昶铭汽车获得了我的联系方式并且邀约我去门店。到店后我才了解到是汽车团购的方式,不过销售一再证明昶铭汽车是多么有实力,3次登门后,我在月底正式签约购买比亚迪元Plus,并全款支付13.73万元,比4S店要便宜1.5万元。”郭穆回忆了自己的购车经历。
原以为按合同约定等待三个月就能提车,期间销售和门店经理也一直在微信群说明团购进度,郭穆以为一切都在正常推进。然而3个月后,郭穆并未能如愿提车。销售彼时解释称,这是厂商产能的原因,其纯电车型的交付时间有所滞后。
多次催促后,直到2023年1月16日,销售突然告诉郭穆,公司经营不善,建议他报案。“我瞬间人懵了,当时我想打电话询问具体情况,但是我的销售已经不接电话。”郭穆告诉时代财经,“在加入多个维权群的第二天,我就发现受害者其实已经有上千人,涉及欠款或高达2.5亿。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合同纠纷了,这已经涉及合同诈骗了,我们几个群里的人纷纷按照要求准备材料记录,前往了宝山经侦支队。”
与郭穆情况类似,符筱在社交平台浏览购车信息时了解到昶铭汽车。“最开始,我们是在宝马4S店看车,4S店提车最少需要等3个月。之后在社交平台上刷到了昶铭汽车,说团购的模式会稍微便宜一点,而等待提车的时间和4S店差不多。”
“当时我们也做了很多功课,包括检索昶铭汽车的经营情况、交车情况等,看起来都是正常经营的状态,销售也保证,店已经开了七八年了,没有问题。”符筱告诉时代财经。“去年11月20日签合同,一共付了40万出头的全款,价格确实比4S店便宜了3万元左右。”
“之后陆陆续续问他们团购的情况,他们会回复团了多少人,还差多少人。整个过程都是正常交流。直到年后再问销售进展,销售直接让我们去报案。我们去网上搜索情况,才知道昶铭暴雷了。”
“当天我们就把我们的合同、转款等警方需要提供的资料提交上去,提交之后,陆陆续续加了很多维权群。”符筱表示,“维权人数非常多,至少上千人,大家的购车金额普遍在10万-30万元左右。”
时代财经在采访中发现,多位消费者被昶铭汽车团购模式的优惠所吸引,而其客源多来自第三方汽车平台、社交平台广告。“不过在第三方汽车平台上,根本无法甄别他的购车模式是汽车团购,看起来就和普通经销商无异。”郭穆告诉时代财经。“他们的销售模式,在收了我们购车款之后,具体怎么运用资金,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他们声称是将钱款直接打给厂家,厂家有返点,他们选择把返点直接让利给消费者,所以他们能够拿到一个优惠价格来走量 。”
“销售表示,他们卖车都是得到了厂家的认证授权,才有能力去售卖这些车。” 郭穆质疑,但这显然站不住脚,因为群里还有购买特斯拉的消费者,而特斯拉并非采用经销制卖车的车企。一名签约购买特斯拉车的消费者告诉时代财经,“自己并不清楚特斯拉的销售模式,他们(昶铭汽车)就说他们什么车都能买到,而且比市面上便宜。”
就是否收到消费者对于团购问题的反映,以及是否给昶铭汽车授权等问题,时代财经亦采访了宝马、特斯拉、比亚迪方面。宝马方面表示,暂时没有收到相关反映。特斯拉方面表示,没有收到相关反馈,特斯拉只有大客户模式,没有团购模式。比亚迪方面截至发稿暂未回复。
对于维权的诉求,符筱说:“我们其实已经有不太乐观的想法了,可能会提不到车,本金也拿不回来。”
“给我们车,或是退还本金,针对目前的实际情况,这两个诉求可能都是异想天开。”郭穆说:“现在我们想通过正当的方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因为我们只是为了买一个大件消费用品,仅仅是为了提升生活质量,并不是为了投资盈利。此外希望所有有购车意向的人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门店、多次走访,避免二级经销商暴雷的情况。”
不同于郭穆和符筱通过第三方汽车网站和社交平台了解到昶铭汽车,董昊是由熟人介绍来买车的。
值得一提的是,他告诉时代财经,他和昶铭汽车之间有五份购车合同。
尽管有五份合同 ,但董昊实际只买了一辆奥迪A4,前两份合同都是购买奥迪A4,只不过第一次其心存疑惑,看到昶铭汽车的负面消息决定退单,定金也不要了。后来熟人说,昶铭汽车没问题,销售也一再保证。于是董昊在2021年再次购车,并在当年顺利提到了一辆奥迪A4。
而后三份合同,尽管仍然一样与昶铭汽车签订车辆代购服务协议,“但这三个合同都是不提车的,‘车’只是虚拟的。”
董昊介绍,最开始是为了拍牌照。销售说:“要么你再定个车,不提车也可以,再免费帮你拍沪牌。“2021年12月6号,我和昶铭汽车签了协议,付了40万元订了一辆宝马。‘车’是虚拟的,不提车,牌照拍完了到时候退款给我。”
“2022年3月,销售又找上我,说现在店里搞活动,如果定一辆车,付15万元的话,可以返6000块钱奖励费。同样不提车,6000元奖励当时就到手了,并承诺两个月退本金。”
同年5月,牌照到手后,董昊申请第三个合同退款。“当时退了4万元出头,不过这算违约金,不算在此前40万元的购车款本金里,这40万元和之后支付的15万元购车本金承诺一定会退。”
2022年10月7日,销售再次找上董昊。
“现在又有活动了,要不要考虑一下,能当场返现金。”“2个月退,12月中旬就退,大概多少(钱),我算算能返给你多少(钱)”“之前的钱退给你了吗?给你利息了对吧?”董昊向时代财经展示了当时其与销售的聊天记录。
董昊懊恼不已:“销售当时说,‘100万元的话,先就有3万元奖励,合同签2个月,退款15个工作日,签合同起80天到账,算上活动返现+利息,一共返五万元。’我当时也是脑子糊涂了,旧房子卖掉了,有100万元现金,本来要留着给儿子买新房。”
董昊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
10月19日,董昊买了一辆“虚拟”的车,丰田埃尔法100万。之后,其陆续给董昊退此前合同的部分本金,“但之前的55万元本金依然没有全部退给我,有时候给我退‘利息’,一般是2000元、4000元,算违约金。”根据董昊展示的合同,如甲方(昶铭汽车)不能交车,将承担自付款之日起至退款日期内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直到第五份合同到期,董昊找销售催促100万元本金,对方称,15个工作日给到。“然后就没有后来了,就暴雷了。”董昊气愤不已,“1月14日,我就找到老板杨赢冰了,他说现在资金短缺,钱肯定给我,但为什么现在没钱也没给理由。”
针对董昊说的搞活动返现的情况,时代财经亦向该名销售进行求证。对于董昊反映的“直接打钱进去,不提车,返回利息的模式”是否存在,该销售表示:“没听说过,就是正常买车卖车。”至于是否存在全款交钱,但不提车,之后退还钱款的情况?其表示:“那这个要看客户自己和公司怎么谈,和我们(销售)没关系。我没操作过,我不知道。”
此外,销售称,自己也已经离职了,公司拖欠了三个月工资没发,对于个中原因,其了解的也不多。
该名销售与董昊各执一词,令事件更为扑朔迷离。团购车款去了哪里?资金链缘何断裂?汽车团购模式下,是否存在虚拟购车返“违约金”的暗箱操作?就一系列问题,时代财经多方联系采访昶铭汽车相关负责人方面,电话均未能接通。
根据多位受访者向时代财经提供的昶铭汽车告知书,告知书中提及,“您的购车价格优惠,是因为您参与了我司的汽车团购活动。”“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我司的团购活动给很多同行带来很大的压力。”
昶铭汽车告知书。受访者供图
据悉,汽车团购是当前一种新兴的汽车销售模式。消费者组团购买多辆同一品牌或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汽车,经销商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能够实现买卖双方的“共赢”。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去年12月发布消费提示称:近期我们也关注到,由于供货渠道不稳定、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等各方面原因,涉及汽车团购的消费投诉增长较快。
据悉,此次暴雷的昶铭汽车正是一家进行汽车团购活动的二级经销商。天眼查显示,上海昶铭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杨赢冰。股权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疑似实际控股人为杨赢冰,占股70%,监事柴黎娜占股30%。此外,昶铭汽车有法律诉讼6条,涉案案由均为买卖合同纠纷。
据公开资料显示,所谓二级经销商,是没有厂家认证的小汽车经销商,二级经销商一般是一级代理或地区总代的分销处。二级经销商本身是没有车辆,拿车也是从4S店拿车,但由于没有像4S店那样受厂家限制,而且本身投资也比4S店低,所以二级经销商的价格会比4S店低一些。
就汽车团购模式存在的风险,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表示,要看销售公司的主观故意及行为模式,消费者购车时应选择正规经销商,签订合同时,仔细观察合同的内容,是否存在不合理、霸王条款的情况,合同有表述不明白或有歧义的地方,应当及时提出,核实品牌、型号、配置、价格、保质期限、具体提车时间等信息,出现延迟交车、怠于退款等行为,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介入,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目前,昶铭汽车因为涉嫌合同诈骗被宝山经侦支队正式立为刑事案件。
朱永平分析称,如汽车销售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具有欺骗、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因为后续确实没有办法找到货源,且愿意承担违约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为诈骗,而应当按合同纠纷处理。如果汽车销售公司在订立合同时,明知无法落实货源,仍然作出虚假承诺,骗取销售者信任,导致消费者在错误认识下签订合同,且事后逃避,拒绝承诺违约责任,那么应当按合同诈骗处理。
朱永平进一步道,涉案的金额将会影响法院的量刑,《刑法》第224条规定,合同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访者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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