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点丨惠通科技超六成业务招待费用于烟酒茶,涉专利侵权诉讼或遭索赔上亿元

报告期内若公司涉诉金额过大,或将对该公司闯关IPO产生重大影响。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惠通科技”)便作为被告方之一,卷入两起涉诉金额合计达3.6亿元的法律纠纷。


【资料图】

惠通科技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及双氧水生产领域的设备制造、设计咨询和工程总承包业务,拟登陆创业板,将于3月3日上会。招股书显示,2021年,该公司因涉嫌专利侵权等事由,被相关方告上法庭追诉经济赔偿,根据标的案件所涉及的赔偿金额来看,惠通科技或面临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赔款。

此外,根据第一轮问询函的回复文件,2022年上半年,惠通科技销售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占比为55.1%;同期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占比均值仅为10.55%。该公司业务招待费占销售费用的比例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其业务招待费支出明细中,超六成是用于“烟酒茶”支出。对此,深交所问及该公司销售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的具体构成情况,支出规模是否合理,是否涉及商业贿赂等情形。

业务招待费在行业中居高,遭贿赂质疑

根据第一轮问询函的回复文件,2019—2022年上半年(下称“报告期”),惠通科技的业务招待费分别为480.17万元、401.92万元、483.1万元、263.2万元,业务招待费占当期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72.18%、74.07%、46.21%、55.1%。同期,同业可比公司业务招待费在当期销售费用中的占比均值分别为19.02%、9.54%、12.43%、10.55%。相比之下,惠通科技的业务招待费占销售费用的比例明显偏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这在行业中比较少见。

然而,该公司的销售人员并不多。2019—2022年上半年,惠通科技的销售人员平均人数分别为2人、3.5人(详见招股书)、7人、12人。其中,2019—2021年该公司销售人员的人均年度招待费支出额分别约为240万元、114.8万元、69万元。惠通科技究竟对客户组织了什么样的招待活动,需要每个销售人员每年花掉几十万元、甚至两百多万元的招待费。

针对业务招待费占比高的情况,惠通科技表示,报告期内,其业务招待费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已有所降低。由以上数据可知,该公司2021年、2022年上半年业务招待费占销售费用的比例相比2019年、2020年确已有所下降。

然而,上述情况主要因为该公司销售费用大幅增长所致。2020—2022年上半年,惠通科技的销售费用分别为542.62万元、1045.37万元、477.72万元。其中,2021年该公司销售费用同比上年增长92.7%,2022年上半年该公司销售费用也接近了2020年全年的销售费用规模。综上,其业务招待费占比降低或是因为销售费用整体大幅提高所致。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第一轮问询函的回复文件,惠通科技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明细主要由烟酒茶、餐饮费、住宿及其他费用构成,其中烟酒茶支出占比最高。报告期各期,该公司烟酒茶支出费用占业务招待费用的比例分别为66.44%、73.2%、62.52%、77.67%。不难发现,报告期内,该公司烟酒茶支出占业务招待费用的比例甚至超过六成,是其业务招待费中最主要的支出项目,且整体呈攀升趋势。惠通科技在拓展客户的途径上,似乎存在对“烟酒茶”的依赖。

过往审计案例显示,商业洽谈中“烟酒茶”的消费范围一直较为模糊,也是商业贿赂的高发区。2022年5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便通报了3起违规公款购买烟酒或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烟酒茶等礼品的案例。其中,胡某在担任云南公投建设集团十一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期间,于2018年春节前夕收受某工程建筑公司董事长李某所送的高档白酒15件共90瓶,价值15万元,因此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对于惠通科技高比例业务招待费中的烟酒茶支出,深交所在第一轮问询函中要求该公司说明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的具体构成情况,支出规模是否合理,是否涉及商业贿赂情形等。

涉两起专利侵权诉讼,或面临索赔上亿元

除了在烟酒茶费用上“异常大方”之外,惠通科技还有诉讼缠身。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3年2月24日),惠通科技作为被告存在两起尚未了结的诉讼。

其中,2021年9月,上海聚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友化工”)以专利侵权为由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惠通科技、华阳集团(山西)纤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阳集团”)、中科启程新材料科技(海南)有限公司(下称“中科启程”)3家企业。

根据聚友化工相关诉讼材料,2010年4月,聚友化工为山东汇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山东汇盈”)提供连续聚合工艺以及装置,在此期间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下称“中科院理化所”)作为山东汇盈项目的参与方获悉聚友化工的全套PBAT生产工艺技术。

2020年,中科院理化所将设计可降解塑料装留专有技术的相关专利及技术秘密投资入股中科启程,借此契机,中科启程同样获知聚友化工关于PBAT制备工艺的相关技术秘密。其后,惠通科技、中科启程曾共同参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鸿高科”)子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下称“长鸿生物”)年产60万吨的PBAT生产线项目的设计、施工,目前该项目已开工生产。

2020年4月,惠通科技承包华阳集团山西华阳项目,所采用的PBAT制备工艺技术来自于中科启程,与聚友化工的技术秘密相同,侵犯了聚友化工拥有的ZL201110401503.6号发明专利权及“PBAT制备工艺”技术秘密,对聚友化工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由此,聚友化工请求法院判令三位被告连带赔偿因侵害其专利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6400万元,侵害聚友化工技术秘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9600万元。

截至目前,该案仍未作出判决,惠通科技在项目实施阶段,采用的PBAT制备工艺技术涉嫌侵犯聚友化工的相关专利,该公司或将承担连带责任,赔偿一定的款项。

2020年12月,聚友化工再次以同一专利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长鸿高科、长鸿生物、中科启程、惠通科技4家公司的专利侵权。

聚友化工称,长鸿生物已开工建设的年产60万吨的PBAT生产线项目工艺技术来源于中科启程,且该工程的施工设计方惠通科技,亦根据中科启程的工艺技术为项目进行施工设计,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聚友化工所拥有的合法有效的专利权及技术秘密。

由此,聚友化工请求法院判令四位被告赔偿因侵害聚友化工前述专利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8000万元,侵害聚友化工技术秘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1.2亿元。

以上两起案件,惠通科技均作为被告涉案。目前,两起案件均在审理中,原告方的诉请赔偿金额合计达到了3.6亿元,惠通科技因此可能面临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高额赔款。

在招股书中,惠通科技称,案件审理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败诉可能会对该公司的未来发展、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参考资料

1.《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书(申报稿)》.证监会

2.《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轮问询函、第二轮问询函》.证监会

(全文2666字)

关键词: 专利侵权诉讼